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臭氧发生器在饮用水安全保障中的作用

发布时间:2017-09-06

饮用水是我们生产和生活的必需品,不仅在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等工业产品生产中,具有重要作用,在我们的家庭、办公室等场所,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但饮用水质量不达标、饮用水中有害物质超标等问题不断出现,危害了我们的健康。
    为提高饮用水的安全质量,必须从多方面采取有效措施,措施之一是采用先进的水质改善技术和水处理设备。例如,采用双核臭氧杀菌技术和水处理臭氧发生器,可有效杀灭水中微生物、消除水中异味、分解水中重金属,可显著提高饮用水安全质量。
 水对人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,主要包括:1.水参与人体内新陈代谢的全过程。2.水是人体细胞和体液的重要组成部分。3.水是良好的溶剂和运输介质。水是人体内一切生理、生化过程必不可少的介质,离开水,一切化学反应都无法进行,如营养物质的消化吸收、转运、代谢及排泄等活动,都需要在水中才能进行。4.水对调节人体体温具有重要作用。5.水参与构成人体组织,蛋白胶体中的水直接参与细胞和组织的构成,这种结合水使组织具有一定形态、硬度和弹性。  
据人民网、中国经济网等媒体于2014年11月19日报道,随着来自千里之外的“南水”逐步汇入北京的市政供水管网,曾在北京城区供水中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自备井即将退出历史舞台。“南水”取代自备井水,不仅可减少地下水的开采,更将使近300万北京居民的饮用水水质得到改善。
204年11月19日,北京自备井置换工作正式启动。作为启动现场的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内,两口自备井的置换工程已完成前期设计。置换完成后,万余名学生和教职工将告别高硬度的自备井水,喝上市政自来水。
 北京借南水进京拉开了城区自备井置换的大幕。到2020年,曾提供北京城区四分之一供水量的自备井大部分将关停、封填,仅小部分转型为城市应急管网补压井。
 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北京,供水主要有公共供水、自备井供水及村镇集中供水等方式。截至2013年底,北京城区(城六区)范围内还有自备井约6900眼,年供水2.4亿立方米。地下水连年超采,使城区地下水水质和水量逐年下降。
 早在2009年,北京就开始筹划进行自备井置换工作,但因缺乏替代水源,导致进展有限。“南水进京提供了这个契机。”北京市水务局相关人员表示,从2015年起,北京城区供水覆盖范围内将实施自备井置换工程,优先保障居民生活饮用水的置换。
 自备井置换,不仅能保证南水北调江水进京后全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、提高自备井用户的供水保障率、改善居民用水水质,更有利于充分涵养地下水,使长期处于超采的漏斗区得以休养生息,逐渐恢复和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。
 
与此同时,另一则报道《湖南今明两年解决114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》也让备受水质问题困扰的湖南人民深感振奋。据2014年11月14日的媒体报道,今明两年,湖南将解决1145.2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。在该省政府日前召开的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,相关领导要求,突出工作重点,狠抓进度、质量、水质和管理,确保完成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年度建设任务。
 据悉,今年12月底前,湖南要全面完成715.29万人的饮水安全建设任务,包括国家规划的553.29万人和洞庭湖区省级规划的162万人,任务比往年翻了一番。在明年12月底前,该省要完成国家规划的430万人饮水安全建设任务。但目前,湖南全省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建设存在总体进度偏慢、建后运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。
 为让农村人口早日喝上安全放心的好水,有关部门应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建设,要提升紧迫感,落实责任制,特别是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,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,严格落实建设主体责任。
 
饮用水是我们每天的必需品,不可或缺。但我们的饮用水及其前端的自来水经常会出现微生物超标、绿藻、浑浊、有异味等质量问题,严重的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。
 为保障居民饮水安全,有关部门出台了规划,但要顺利实施这些规划,还有很多配套工作要做,如采用先进的水质改善技术,提高饮用水的安全性。
 采用双核臭氧杀菌技术和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,可有效提高饮用水的安全质量。
据悉,臭氧是一种强氧化剂和杀菌剂,在饮用水处理过程中,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,包括:杀菌消毒,脱色,消除异味,氧化分解有机物,絮凝等。
1.杀菌消毒。臭氧灭菌的优点包括杀菌彻底、快速高效、无残留、杀菌广谱,可杀灭细菌繁殖体和芽孢、病毒、真菌等,并可破坏肉毒杆菌毒素。
 在水处理过程中,臭氧对一般细菌、大肠菌、病毒等特别有效,其杀菌能力比氯系列消毒剂要强几十倍到数百倍。当臭氧浓度为达0.01毫克/升时,1分钟以下的接触时间,即可杀死纯水中的大肠杆菌。对于饮用水的消毒,最佳的臭氧浓度为1-4毫克/升,如要杀灭99.9%的细菌和病毒,接触时间约为10-12分钟。
2.除色、除异味。臭氧具有很强的脱色、消除异味的作用。如使用漂白粉等含氯制剂对水消毒,则会产生氯酚等异味。臭氧在用于脱色和消除异味的过程中,多与其他技术联合使用,这样既能提高处理效率,又可减少臭氧的使用量。臭氧技术可与活性炭、紫外光设备等联合使用,以增强水处理效果。
3.氧化分解有机物。从理论上来说,臭氧可以彻底氧化绝大部分有机物,但所消耗的臭氧量很大。因此,在实际应用中,通常采用臭氧低投量法,将大分子分解为小分子,将有害物分解为无害物,将难降解物质转化为可降解物质,再辅以其他方法,使有机物的去除更加经济和有效。
4.助凝作用。臭氧在低剂量条件下(0.5-1.5毫克/升),可以起到良好的助凝作用;但臭氧浓度过高,则会使助凝效果降低。臭氧之所以有助凝作用,原因包括:加强了铝与臭氧化的有机物之间的亲和力;对有机物起聚合作用;分解金属-有机物的络合物;与藻类反应。
 在常规的水处理过程中,臭氧对明矾等有助凝效果,对于直接过滤法,臭氧化可以提高过滤速度。水中总有机碳决定了臭氧的助凝效果,一般用TOC/O3来表示臭氧的投加量。
 实践证明,在水处理过程中,臭氧与传统的氧化剂相比,不仅可以避免产生有机氯化物,还能提高过滤速度、减少滤池数量和絮凝剂用量、促进絮凝、延长滤池使用时间、减少冲洗水耗量,并提高水质。
 
在水处理过程中,双核臭氧更具优势。国内已有食品消毒技术机构采用双核臭氧杀菌技术,研制成功了水处理臭氧发生器。该臭氧发生器采用模拟工作环境的双CPU控制系统制造,具有臭氧发生量大、杀菌效果显著、设备稳定性高、操作简单、使用安全等特点,在改善饮用水水质方面,可发挥重要的作用。
 要保障饮用水安全,除了采用双核臭氧杀菌设备等先进装备之外,还应从法治方面加以努力:一要制订相关法律法规,加大对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,在水源地周边一定范围内,不得兴建化工厂或人口密集的住宅区。二要加大执法力度,对超标排放污水的企业,应加大处罚力度,甚至对其负责人进行刑事处罚,让其他有违法排污企图的企业负责人感到胆战心惊,日后不敢乱排放。三要建立饮用水安全诚信体系建设,对于优质和劣质饮用水生产企业,执法机构都应定期通过媒体,向社会公布,让饮用水非法生产企业受到消费者的唾弃。